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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发布时间: 2024-01-19 阅读次数: 218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新时代高等继续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29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2241 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部分省属高校2022年度政策落实和资金综合审计报告和整改要求的通知》(苏教审〔2023号)文件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做如下声明:

一、20231020日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函告无锡市滨湖区明远教育培训中心学期结束终止与其合作开展的成人高等继续教育工作。自2024131日起,由学校财经学院接管原明远教育培训中心管理的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籍成教学生并负责后续的教育教学工作,直至毕业。

二、按上级文件要求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所有成教学生学费必须自己缴纳至学校财务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代为收取学费。学费缴费步骤是:微信关注“无锡职院云财务”公众号,点“业务办理”——网上缴费——登录——输入“用户名(学号)和密码(身份证后六位)”——缴费。

三、请原在明远教育培训中心就读的成教专科在籍生重新加入QQ群,23级群号:86032103122级群号:754621294,后续各类通知会在此群发布。为方便沟通,请同学们进群后修改群名片“年级+专业+姓名”。

四、联系人:

段老师0510-8183862618751560052(微信同号)

谢老师0510-8183852015951731756(微信同号)

高老师 1536502752113935393658(微信同号)

曹老师0510-8183892615852758926(微信同号)

监督电话:0510-81838837

学校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高浪西路1600号。

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以上电话或欢迎来校咨询。

特此声明!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202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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